惠城环保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新闻动态 2026-04-30 18:00:41 9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79,证券简称:惠城环保;债券代码:123118,债券简称:惠城转债)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338,117股,每股发行价82.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79.74元,扣除发行费用14,500,318.6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5,499,661.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3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2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

37,667.00

33,549.97

2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53,201.62

2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15,868.62

83,549.97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5,499,661.06元)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一期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76,670,000.00元调整为335,499,661.06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各投资项目,但鉴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实际使用进度,预计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会超过前述额度。

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投资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3.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资金来源及收益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主要风险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投资收益不及预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操作和监控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和监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产品,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并明确金额、期限、品种及双方权利义务等。

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跟踪产品净值变动,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风险与收益,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1.公司本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3.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